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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2) 

 

  2-2-8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依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按照职业岗位能力标准,组织和加强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专职机构,负责督促、指导下一级单位配齐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健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工作。检查、督促项目对从业人员的(含临时用工、劳务工)“三级教育”培训工作。

  四、建立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并定期公布,严格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

    五、掌握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督促和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并按计划抽调学员送培。主办员工技术业务考核工作。

    六、对经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不适合从事现工种的员工,办理工作调整及办理有关手续。

    七、负责指导或具体办理员工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把年度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行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评选先进集体、个人,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并监督检查各单位认真执行有关奖惩制度。

九、根据公司安委会决定,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办理员工奖励及处分手续。

 

   2-2-9 合同成本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在编制成本计划和核定分包单价时,应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实施费用,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三、检查、督促项目在劳务分包施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四、督促、指导项目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五、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检查和评比。

    六、参与有关安全技术科研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工作。

七、参与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2-10 经营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营开发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定。

二、在编制投标书时,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包含相应的安全投入、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费用,且不得删减,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

三、特殊工程项目、特殊地区项目的投标,应组织进行安全和环境的风险评价。

四、工程中标后,应按照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要求,及时与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就工程中有关的安全生产风险及投标承诺进行交底。

 

2-2-11 财务会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财务工作中,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要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实施费用,确保必须的资金投入。

三、按照国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办理公司年度风险抵押及使用相关手续。

四、按照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相关使用规定,按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下级财务部门提取、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经费及相关投入。

五、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六、参加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督促各单位按奖励标准及时发放,根据安委会决定,办理有关奖惩事宜。

七、按照《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统计工作。

 

2-2-12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依法监督公司各级子、分公司领导人、机关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二、按照安委会决议,督促办理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员的处分手续。

三、参与公司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2-13法律事务部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与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的审查工作。督促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

二、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三、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2-14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各项规定,加强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

    二、对本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指出,督促其纠正。

    三、发现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制止。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建议行政部门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现场。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四、参加事故调查,向安委会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并督促行政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劳动竞赛的重要内容,及时评比、总结。

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国家组织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2-2-15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各级团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二、建立健全青年安全保障机制,组织各级团组织签订“青年安全包保责任书”,广泛开展 “青年安全杯竞赛”、“青年安全监督岗”等主题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三、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以及青年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增强青年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

 

2-2-16 企业文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各项规定,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主动联系、沟通媒体,控制不实舆论报道,减少负面舆论影响,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三、利用报纸、电视、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员工守则、文化手册、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安全文明工地建设,促进企业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生产现场典型。

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舆论应对机制,参与企业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工作。

 

2-2-17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负责组织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劳动环境监督检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

    三、督促各单位对从事隧道作业、登高等可能导致职业病或有健康作业要求的工种定期进行体检。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对因工负伤人员及其他伤残人员进行伤残程度(等级)医学鉴定和劳动力评残鉴定。

    四、对新开项目提出安排布置员工医疗和防疫工作的可行性建议。

   

2-2-18 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对机关水电及其它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公司机关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负责机关工作区域内的危险源识别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3 各级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指挥长/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行业、当地政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自觉接受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项目第一管理者是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做好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三、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发生死亡事故在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司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公司安质部报告,并积极配合进行伤亡事故的处理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3-2副指挥长(常务)/项目副经理(常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行业、当地政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管理规章、规定。协助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自觉接受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生产副职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组织项目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或报请上级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督促职能部门对项目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对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督促检查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新上岗、转岗及劳务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和资源储备。

    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公司公布的危险源进行确认,对四新项目重新组织辨识、评价和风险策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施行,并依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六、督促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七、督促职能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劳动护肤品等,监督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八、积极配合进行伤亡事故的处理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九、做好与当地安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2-3-3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协助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项目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监督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各项规定,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动员、调整员工思想状态,尽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

四、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现场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督促行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指令相关部门督促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把项目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党工委会议的常设议题,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上的问题,及时上报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六、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主动联系、沟通媒体,控制不实舆论报道,减少负面舆论报道,维护公司社会形象。并督促行政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4指挥部/项目部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二、在编制工程项目或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批后实施。负责编制新开大型项目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报批和落实。

    三、组织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保证在技术上可行。

    四、参与大型工程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五、对项目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从技术角度进行审核把关,并督促进行演炼和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交底。

六、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并督促实施。

七、参加事故调查,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难题,不断改善施工生产条件。

 

2-3-5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规章、责任制的建立,并督促有效运行。

三、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参与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核,督促计划的实施。

五、参与本项目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六、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参与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本项目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配合工作。

七、督促职能部门对项目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新上岗、转岗及劳务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八、及时组织职能部门研究项目有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参与解决方案的指定和督促落实。对项目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整改不力以及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迟报、谎报的,有权越级上报。

九、及时汇报安全生产事故。

 

2-3-6 工程部门(含机物)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布置检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做好安全工作。对全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管理责任。

    二、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本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价,针对风险情况提出可行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保证措施,其措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则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高中度风险的管理方案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制定;依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模式,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物资采、供、储等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投入实施计划的编制,督促财务部门按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统计。

六、参与本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组织机械设备、生产物资的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对发现的机电设备、火工品库、仓库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限期完成。

七、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现场的设计并组织实施。

八、对四新项目中带有高危险性施工任务,负责组织制订或请上级单位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组织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落实预防事故的施工技术要求。

九、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十、结合季节、结合项目具体施工特点,具体负责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中的针对性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如:具体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化工用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参加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3-7安质部(含环保)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

    二、负责拟订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对公司发布的危险源辨识进行确认,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确定本项目高中度风险,对四新项目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补充辨识和评价,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奖惩兑现。检查和指导工班安全检查员的工作。

四、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生产碰头会、调度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五、参与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督促实施。

    六、依据工程施工特点,参与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落实演练工作的开展和安全交底。

    七、拟订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不定期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指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纠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八、根据安全文明工地的设计要求督促实施。

    九、督促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具体组织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管理和负责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做好考核工作。

    十、督促有关部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劳动护肤用品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一、参加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

十二、按照《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协助财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资料上报公司安质部。

 

2-3-8 工程实验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中,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参加对员工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检验,定期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验(如安全网、安全带、消防器材等)。

三、应保证检测区域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放置,用电、照明、保温等正常,工作台面整洁有序,仪器设备及物质的贮存符合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规定。

四、建立有效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及文明检测措施并实施。

 

2-3-9 计财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财务工作中,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编制项目财务收支计划时,要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实施费用,严格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实施,确保资金按计划投入。

三、按照国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办理项目年度风险抵押及使用相关手续。

四、按照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相关使用规定,按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监督安全生产相关投入的正确使用。

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六、参加制订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按奖罚标准规定办理有关奖罚事宜。

七、按照《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财会主管部门。

2-3-10 综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定。

    二、负责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及体系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和传达,及时印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三、传达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时反馈有关安全生产信息,供项目经理及有关业务部门参考决策。

四、做好各项交通车辆管理台帐,严格派车制度。在布置车辆运输任务时必须布置交通安全,并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

五、做好项目生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文明工作并持续保持。对水电及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项目部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3-11 施工员(领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练掌握相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严格接受技术交底,熟练掌握各项技术及安全要求。

三、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组织纪律,保证生产任务完成。

    四、参与指导对工班的培训,严格督促工地施工。

    五、监督检查各作业班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如情况紧急,则先通知员工离开危险区,再报告上级处理。

    六、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各职责分配,发生工伤及中毒事故(含未遂事故)时,除积极组织抢救外,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值班期间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领用、保管、归库。

    八、监督检查所管辖区域内作业员工正确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

    九、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2-4作业班组、工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2-4-1工班长(副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按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检查本班组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请上级解决。

    三、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四、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纠正违章作业。

    五、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则先通知员工离开危险区,再报告上级处理。

    六、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工伤及中毒事故(含未遂事故)时,除积极组织抢救外,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七、交接班时,负责向接班班长交待生产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说服教育员工遵章守纪。

    九、本班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领用、保管、归库。

    十、监督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2-4-2 工班兼职安全检查员

    一、学习和熟知具体作业项目的施工安全措施,并贯彻实施。

    二、协助班长贯彻执行“工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具体检查作业场所、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报告。

    四、督促本班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五、收集、反映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建议。

    六、负责本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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